【双周闭门2020年6期|总61期】《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课题评审会

资管新规出台两周年之际,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由学术总顾问吴晓灵牵头、业内多位专家共同参与撰写的《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课题报告于近日完成,CWM50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举行了课题评审会,一行两会等监管部门负责人与业内相关专家出席了评审会,并对课题报告给予高度评价。



课题牵头人吴晓灵首先就当前宏观形势和课题的背景做了说明。她表示课题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认清中外资管业务制度差异的原因和改进方向,期待在资管业务的概念和监管原则上寻求共识,推动资管业务的功能框架和监管法规的完善,进而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的优化,让金融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接下来,报告组代表邓寰乐、郭新忠、魏星、段胜辉、辛伟、吕红、汪澍分别就行业分报告的内容框架、研究成果进行简要介绍与说明。随后各位监管部门负责人及行业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


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局长陶玲重点就报告中提到的“在分业监管体制下使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的内容,结合我国当前监管的实际情况,对机构牌照+业务牌照的监管模式提出了相关建议。同时还建议更加重视监管改革过程中的风险,以及对资管机构的影响。在推动总体监管改革时,建议分步骤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充分肯定了报告重要的政策参考价值,同时提出了几方面的建议,包括从宏观审慎管理框架角度开展前瞻性研究、加强资管业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金融市场发展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等。此外,他认为资产管理业务应当持牌经营,需要明确监管责任和规则,提出监管部门要守土有责,敢于担当,严厉打击持境外牌照向我境内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跨境无证驾驶行为。


银保监会创新部副主任廖媛媛认为报告内容丰富、体系完整,并从方法论和逻辑性角度对主报告提出建议,同时结合具体政策,围绕存量业务的整改、理财子公司的监管体制等方面,对银行资管子报告提出了相关思考和具体意见。她认为统一的监管核心是要做到监管规则的一致,可以先从行为规则的统一开始,逐步过渡到业务规则和机构规则的统一,分步骤推进,强化监管有效性。


银保监会资金部副主任罗艳君表示报告内容全面丰富,提出的问题也精准深刻。她认为,资金性质决定了投资策略,打破刚兑回归本源也依赖投资者金融知识的普及和风险教育。保险资管公司的设立是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专业化分工的产物,经过十几年发展,在长期资金管理、大类资产配置、绝对收益获取等方面积累了独特优势。在下一步发展中,一是希望机构定位为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核心管理人,产品层面严格限制在私募产品范围;二是希望提升保险资管公司的独立性;三是鼓励保险资管公司深度参与市场,管理好第三方资金。


银保监会信托部副主任唐炜认为,报告的分析框架系统、内容丰富、逻辑清晰、论证深入、观点新颖,对于从业者和监管者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她从信托角度,围绕以下三点问题对报告提出建议:第一,要充分探究信托乱象以及信托业40年来循环整顿的根源,行业发展偏离信托本源有内外部因素,但根本还是信托公司的行为方式和商业模式偏离了受托人定位,滋生影子银行风险;第二,建议从资金信托(属于资管业务)、服务信托和慈善信托三大类别来分析未来信托业务发展趋势,以免相关信托业务分类存在交叉;第三,赞成对资管业务通过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但建议现阶段先从统一监管规则着手,而不必通过牌照监管方式来实现。


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局长李文红认为报告全面而系统,并强调厘清各类金融业务、金融牌照以及不同金融机构与金融牌照的对应关系等基本概念,非常重要和紧迫,有助于使我国的金融法律框架更为清晰有效、金融体系结构更为科学合理,也是避免出现不当金融业务模式、导致金融乱象的重要基础制度建设。她提出五点具体意见:一是目前主要的金融牌照有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支付结算、自营投资、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顾问、金融产品销售、保险业务等等,“财富管理或私人银行业务”为行业术语而非法定用语,也不是一类单独的金融牌照。二是资产管理是与投资咨询相互独立并行的两个牌照,资产管理可以进一步分为集合资产管理和定向资产管理(全权委托),集合资产管理可以再分为公募和私募资管业务。三是对每类金融机构而言,有些牌照可以组合,有些牌照则存在内在冲突,不宜同时赋予同一金融机构。如在多数国家和地区,资管机构可以开展集合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提供投资咨询,但不能同时从事银行、保险和证券投行等其他金融业务;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则不能在同一法人主体内同时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建议《报告》对业务牌照的界定再做进一步研究梳理。四是除ETF外,资管产品的交易和转让在国际上不太多见,建议做进一步研究。五是对于《报告》提出的将仅在地方开展业务的面向零售客户的财富管理机构的监管责任划给地方,考虑到保护零售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需要统一严格的监管,建议仍由中央监管部门负责。总之,2017年以来,包括《资管新规》在内的一系列整治影子银行等金融乱象、加强金融监管的举措,促使我国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从发散状态走向收敛,从而使金融体系在此次疫情冲击中,得以成为经济的“稳定器”而非风险的“放大器”和“助推器”,应充分肯定过去几年金融乱象治理的措施及其成效。


证监会机构部主任沙雁认为,课题研究框架全面、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创新性的特点,并提出了五个方面值得讨论的问题。一是深入分析海外市场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轨迹,客观判断中国资管市场发展阶段,以便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更为准确的进行归因分析;二是分析资管行业时要探讨各国之间的立法背景;三是厘清公募和私募的划分和规制逻辑;四是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以及投顾与销售的关系;五是区分产品杠杆和交易杠杆。从进一步完善报告的角度,她建议还可以补充关于资管行业的监管目标、资管行业的主要风险点、各国法规体系和监管演进的细化、统一监管分步完善的路径、资管行业的差异化引导、以及产品创新和工具创新等内容。


证监会一级巡视员刘健钧充分肯定了报告的重要意义。同时建议增加对股权投资贷款化的问题分析,此外还对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优化建议。


与会专家也对报告提出了中肯建议。


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肯定报告的时代意义基础上,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下的逆全球化趋势背景,围绕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的问题、私募基金的法律关系的问题等分享观点,并补充S基金的问题。


中国证券业协会党委书记安青松提出了四方面的建议,一是建议在课题研究方向上兼顾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二是明确机构监管、业务监管、产品监管三种监管逻辑;三是要解决好直接金融中介服务的业务转型问题;四是要平衡好创新与风控的关系。


CWM50学术委员会主席、全国社保基金原副理事长王忠民建议,一是报告可以从更多层次、多角度对《资管新规》出台前、后的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价;二是可以将监管行为的研究落脚在更深层次的对信用行为的研究;三是对于政策延期问题的研究可以进行更全面的分析。


CWM50理事、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银保监会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杨凯生在讨论中对我国资管业务异化的原因进行了补充分析,他认为要重视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引导,严肃市场纪律。


CWM50顾问、原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围绕三个方面发表观点,一是厘清资产管理行业的有关概念,二是确定资产管理行业的法律体系,三是实现监管部门的真正统一。


CWM50顾问、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认为以下两个方面还要做进一步的研究和思考,一是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二是关于加强资格审核问题,建立起与国外互认的资产管理认证制度。


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私募股权基金等资产管理业务必须强监管;二是要审慎对待创新,做到牌照发放和监管的统一;三是金融改革创新要一致化和市场化。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王颖建议报告要考虑中国及全球面临的经济困难情况,让市场发挥更多作用,监管也要促进市场的稳健发展。


部分外资机构代表也结合国际经验,围绕报告主题分享观点。瑞银证券董事长钱于军提了两点看法,一是当前对外开放应加快,同时加强政策的公开性、透明性、确定性和延续性;二是银行在进行资管能力建设的同时,要兼顾委外,要依赖于外部专业的机构开展股权等资管业务。威灵顿中国业务负责人张嘉宾介绍了美国市场中运作良好的Bank Loan,认为这种产品以规范基金的模式运行类似银行贷款的业务,且能充分反映市场风险, 可以成为我国存量非标资产压降和转型的参考。


在讨论结束后,课题牵头人吴晓灵再一次重申了报告的目标与意义,并重点对大家比较关注的宏观背景、监管理念、过渡期、概念厘清、海外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轨迹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回应,并表示课题组将根据各位的建议,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由一个主报告、六个行业分报告、一个专题研究报告组成。报告通过对国内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六个行业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历史脉络和监管历程进行梳理,对照美国、英国、日本、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资产管理市场发展和监管政策变化轨迹,梳理出我国资产管理市场的主要问题,提出完善我国资产管理市场监管体系的相关建议。全部报告历时8个月完成,共计18万字。


会议由CWM50秘书长刘喜元主持,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提供学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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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4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