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三中全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五条主线

【摘要】:二十届三中会《决定》提出的300多项改革举措涵盖广泛,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和改革行动纲领。围绕经济体制改革,我们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创新驱动、城乡融合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民生保障体系五个方面,对《决定》内容进行了梳理。基本逻辑是,在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基本改革取向下,重点通过深化财税体制和民生保障体系这两个基础性改革,实现创新驱动和城乡融合发展这两个未来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路径。

本文作者为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特邀研究员古裕、研究员王钰晴。

求是

 

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以来,三中全会在四十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对于改革纲领性文件的推行始终扮演着重要作用。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的道路;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蓝图;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历届三中全会不仅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而且为随后十年的政策制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

本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继承、发扬和创新历届全会精神,重申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基本取向,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行动纲领,是新时期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一、坚持问题导向,在实践探索中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要求

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国内改革发展和稳定任务尤显艰巨。本次会议提出的核心改革任务,不仅涵盖应对房地产风险、中小银行金融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三大风险聚焦点,还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通过创新驱动发展克服劳动力和资本下降的瓶颈提供了战略指引。做出了有效应对内部和外部风险挑战,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

随着中国经济现代化进程步入新发展阶段,劳动力资源减少和资本投入放缓背景下,创新驱动和城乡融合发展,既是短板弱项,更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大潜力所在。在此背景下,本次三中全会适时提出的新质生产力发展路径,将对中国经济未来高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在三大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在十年前开始达峰并后续减少,资本要素也逐渐下滑,进一步发展亟需技术突破和实质性地提升生产力。同时,城乡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合理、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制约内需潜力的结构性矛盾也明显上升,同样亟待深化改革实现城乡融合发展释放内需潜力。在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按照这次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行动纲领,推进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将是未来一个时期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二、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五条主线及相关举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从经济体制改革看,决定主要沿着五条主线全部部署新时期的深化改革举措。

(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既是整个改革的基本取向,也是其他局部领域改革的基础。全会从构建市场公平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好支持、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等三个方面,结合实践中妨碍市场机制作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提出了改革举措。

一是构建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是高标准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石,也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决定强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地方招商引资、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等,对抑制近年来各地竞相追逐新赛道、盲目竞争、产能过剩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旨在从制度上完成地区间的公平竞争机制。决定指出,要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等等,对政府在市场化、法治化框架下,平等保护各类产权提出了明确具体的针对性要求,对健全企业间公平环境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更好支持。决定强调,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技术攻关,并向其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以及扶持中小民营企业的一系列政策。这些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更加全面、具体,更具针对性,同时上升到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法律高度,将对提振民营经济信心、激发其竞争和创新活力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决定强调,要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同时加强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和公益性领域的投入,并聚焦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些关于国资功能和布局的论述,既体现了国企在弥补市场失灵、维护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的重要性,也强调了国企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国有企业是国有资本的载体,为实现国资改革,决定相应强调要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增强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领域的能力。同时对能源、铁路等资源垄断行业推进市场化改革等等。

(二)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引领发展

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聚焦于“新质生产力”、“因地制宜”和“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三大主题,强调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和制度,以促进经济的创新和发展。

一是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决定指出,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化环保、安全等制度约束。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同时强调要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健全提升优势产业领先地位体制机制。这些论述表明我国产业政策实施方式,正在从传统的准入审批、政府补贴、资源倾斜,转向国家标准、环保、安全等制度约束,以及提供行业共性技术平台等服务,同时强调从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等体制机制视角,去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集中体现了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产业政策导向及相应的实施方式改革。

二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创新发展当中的作用。决定指出,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同时逐步剥离非核心领域业务,通过市场化运营和资产变现来解决债务问题,提升生产率。这些论述表明国有企业在推动原始创新中的使命职责,也是我国解决关键技术突破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的重要表现。

三是强调因地制宜,鼓励地方主体进行创新和探索。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制定符合实际的创新政策,在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而非不顾地方实际,竞相采取各种优惠政策盲目投资,带来新的产能过剩和资源浪费。

(三)城乡融合发展

城乡融合发展既是中国式现代化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也是未来释放内需的最大潜力。

一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释放内需潜力。目前,城市居民已占总人口的65%以上,但其中仅有一半人拥有城市户口。改革措施将允许更多人口伴随定居消费,如购房,以促进居民收入水平提升,打破低消费的困境。

二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的载体。决定指出,要探索国家集中垦造耕地定向用于特定项目和地区落实占补平衡机制,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常住人口增加相协调的机制,这些改革将对土地在城乡间流动、促进土地高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决定指出,要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允许农民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这些论述既可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增加农民的农业收入,同时也有助于拓宽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从财税体制改革角度看,决定提出的相关举措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财政资源的预算统筹。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决定提出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这些举措有助于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从而为宏观调控扩大内需、优化增长动能创造条件。

二是税制改革增强地方促进消费的激励。决定提出要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这一改革将既有助于提升地方财力,也激励地方创造消费环境提升消费水平,释放消费潜力提振内需。决定提出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作为地方税的主要来源,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对提升地方自主财力,以及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其带动消费、增加投资、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具有积极意义。

三是改革政府债务管理优化投资结构,培育增长新动能。决定提出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中央政府在借债方面具有成本低、空间大和控制力强的优势,通过优化央地之间、一般债与专项债之间的政府债务结构,有利于增强地方优化支出结构、投资结构的激励;同时在宏观经济治理上,有利于增强央地之间、部门之间政策取向的一致性,避免“一刀切”及层层加码导致的治理效率低下,增强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再如决定提出,优化重大产业基金运作和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要求。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这些举措将为新动能培育提升财税激励。

(五)深化社会保障体系和人口发展支持体系改革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决定对深化社会保障、人口发展、收入分配等民生制度改革的举措,不仅集中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宗旨,更是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实现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

一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人口发展支持体系改革。持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从低水平、高覆盖向全人群、全生命周期覆盖转变,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和全覆盖性,做到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统一。具体举措包括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是完善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健全工资收入分配机制,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同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三是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房地产既是民生之重要所系,也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决定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以上措施既是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关键改革,对当前化解房地产风险同样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