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M50青年论坛2021年04期】规范发展——资产管理估值与产品转型

日前,财政部发布《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会计处理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中国财富管理50人青年论坛举办“规范发展——资产管理估值与产品转型”研讨会,邀请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与市场机构代表,就《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影响、实施难点、完善建议、以及资管产品后续的转型方向进行研讨。

财政部会计司处长朱琳、人民银行稳定局处长王晓青、银保监会创新部处长宋敏杰、银保监会资金部处长陈晋、银保监会资金部副处长王墨、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服务三部负责人关添天出席会议并发言。

工银理财财务部负责人祝琨璘、农银理财副总裁檀利民、建信理财总监杨龙、中银理财运营部负责人南楠、交银理财高级专家于丹、中邮理财副总经理潘玉强、招银理财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滕元雪、华夏理财总经理苑志宏、民生理财(筹)副总经理吴伟、广银理财(筹)副总裁张瑞、泰康资产估值核算部负责人王卫、易方达基金多资产养老金投资部总经理袁方、中信信托投资运营部副总经理胥宁、毕马威中国金融服务合伙人胡建军参与会议并作讨论发言。

会议认为,《会计处理规定》为推动资管新规的落实提供了一种制度性、基础性保障,延续了资管新规的相关精神,有助于资管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对统一资管产品的会计处理及引导规范估值有深远影响。与会代表高度认可《会计处理规定》对于企业会计准则在资管产品中的应用予以明确和规范,对于市场机构落地新准则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指导。

然而,考虑到资管行业的特殊性,市场机构建议在信息披露、过渡期设置等细则方面能够给予更大的空间。同时,针对估值、减值及管理人业绩报酬等方面建议提供一定制度支持,从而进一步统一行业标准,为行业转型提供更加顺畅的路径。

市场机构普遍表示,资管新规过渡期即将收官,资管行业转型发展处于攻坚时期,《会计处理规定》在解决资管产品的会计处理方面仍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与资管产品估值的有关问题;二是与管理人业绩报酬有关的会计处理问题;三是有关披露信息的要求;四是其他实务操作问题。

市场机构建议,针对资管产品估值有关问题,应明确“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的适用范围,并明确“摊余成本”解释;通过自主投资和委外投资方式持有的相同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明确在估值技术和估值政策方面保持一致性,而非强调估值结果的完全一致;针对管理人业绩报酬及其对资产管理产品净值的影响,应允许向投资者披露说明该资产管理产品的净值计算未考虑投资者需承担的管理人业绩报酬部分,并对业绩报酬的确认频率予以进一步规范,解决实务操作中存在的困难;在财务报表附注披露方面,希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市场机构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的空间等。

市场机构还建议,希望在行业内树立一个统一的估值标准,或提供充分估值指引,以减少机构之间的估值差异,更有利于推进资管产品净值化转型工作;同时,希望行业协会能针对减值计提参数、比例等指标出具统一的规范和指引;对短期限的现金类资产预期信用损失或公允价值作简化考虑;并设置过渡期安排,有序释放准则切换对市场的冲击;此外,希望能够统一行业规范,实现资管产品税收待遇的一致性。



2021-11-11 11:26